獨立董事與外部及內部稽核單位之溝通政策

  1. 獨立董事與外部稽核單位-會計師每年至少二次定期會議,會計師就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 若遇重大異常事項得召開會議。
  2.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定期一次會議,就公司內部稽核結果及內控運作、執行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2020年至2021年歷次獨立董事與外部稽核單位-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內容
2020/10/27
2020第一次審計委員會  
1. 會計師就一○九年第二季財務及損益情形進行說明,並針對部分會計原則適用問題進行討論。
2. 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與溝通。
3. 查核報告中關鍵事項之溝通。
4. 近期財務報導相關法令之說明。
5. 溝通結果: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第二季財務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
2021/3/11
2021第二次審計委員會  
1. 會計師就一○九年度財務及損益情形進行說明,並針對部分會計原則適用問題進行討論。
2. 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與溝通。
3. 查核報告中關鍵事項之溝通。
4. 近期財務報導相關法令之說明。
5. 溝通結果: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年度財務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

2020年至2021年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單位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內容
2020/10/27
2020第一次審計委員會  
1. 一一○年度稽核計劃提請討論。
2. 獨立董事建議事項:無。
2021/3/11
2021第二次審計委員會  
1.  一○九「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暨「自行評估執行結果」報告。
2. 獨立董事建議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