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依照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行政命令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詠業審計委員會的設置符合上開法規的要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主要職責及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詠業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集會、討論,會中邀請會計師、稽核主管及相關主管列席。內部稽核主管依據年度稽核計劃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與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針對各季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溝通事項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其提供之服務進行獨立性審核,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請參考公司網站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職稱姓名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稱
召集人、獨立董事鄭煒順 北伊利諾大學會計學碩士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特助
達興材料獨立董事
瑞鼎科技獨立董事
勤誠興業獨立董事
夏爾光譜董事
獨立董事王永和國立成功大學電機系博士
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國家實驗研究院院長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
南茂科技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汪建民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教授
國立清華大學兼任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教授
璨飛光學(蘇州)公司副總
中強光電(股)公司副總兼技術長
揚昇照明(股)公司總經理
經濟部技術處學界/業界/法人科技研發專案計畫評審委員
達邁科技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沈錫文Motorola Electronics Taiwan 經理
Amkor(Sampo)Semiconductor 製造處長
CTS (Chicago Telephone Supply) Taiwan 資深經理
詠業科技總經理
力成科技資深副總
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